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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 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年09月18日14时22分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文件名称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 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szfgzbmszrzyj/2023-0264 公开目录: 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自然资发〔2023〕116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年09月18日14时22分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安康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8日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陕西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陕商改发〔2019〕2号)和《安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暨营商环境突破年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安职转商改组〔2023〕7号)要求,进一步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 “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提升执法监管效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分级负责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推进随机抽查、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切实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形成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监管格局。

二、工作计划

(一)完善“一单、两库”,完成数据对接

1.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梳理依法应当实施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类别、抽查事项、检查对象、事项类别、检查方式、检查主体、检查依据,同时分级在省级平台录入清单信息。其中抽查类别指的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土地管理业,抽查事项指的采矿权、地灾防治、测绘及其他事项,检查对象指的是抽查事项对应的被检查市场主体范围或项目、行为等。事项类别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设置上限。检查方式指的是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及其他方式。检查主体指的是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及相关科室。检查依据指的是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文。

对因法律、法规 、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报送本级市场监管部门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并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和省级平台向社会公示。

对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

2.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在省级平台分别建立与自然资源局清单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可以包含企业、项目、行为等。检查对象名录库应根据检查对象情况,实时动态调整。

3.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库。在省级平台中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所有行政执法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标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人员单位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给予动态调整。

(二)制定抽查计划

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明确被检查对象的范围、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检查的时间等内容,并及时公布年度检查计划。

(三)组织实施抽查活动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运用电子化手段随机摇号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实行全程留痕,确保抽取过程公平、公正。

2.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运用电子化手段随机摇号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实行全程留痕,确保选派过程公平、公正。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

3.检查方式。随机抽查可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核查、网络监测及其他方式。

4.实地核查方法。实地核查方法包括资料梳理、调查询问、现场察看、对比分析。

(1)资料梳理。与自然资源部门登记库中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初步核实部分信息的准确性。

(2)调查询问。到现场,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现场察看。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实地核查。

(4)对比分析。对实地核查的所有资料进行综合对比分析,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县级自然部门和发证机关报告。

(5)核查记录。核查人员在核查的过程中,要如实记录核查情况,填写《实地核查情况表》,并由被抽查的采矿权人盖章或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无法取得签字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5.结果归档。《随机抽查检查表》按照“一次一档”归档保存。

6.结果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原则,检查人员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省级平台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黑名单”、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另行公示。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及后续处理

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全程留痕、责任可溯”要求,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和工作台帐归集,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属于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交由职责对应内设机构依法依规处理;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及时告知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做好告知移送记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局、分局和各单位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分管领导,整合工作力量,切实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重视和学习,确保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人事教育科负责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总体联络协调,拟定年度工作方案,上报年度工作总结。矿产管理科负责向执法局提供市级采矿权企业资质名单、根据抽取结果牵头组织开展采矿权资质企业实地检查工作(包括下发检查通知、抽派科室工作人员会同执法局全程参与实地检查、填写核查记录、录入检查资料、整理汇总资料并及时提交执法局等)、政策业务指导、工作协调等工作。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负责向执法局提供市级地质灾害防治企业资质名单、根据抽取结果牵头组织开展地灾防治资质企业实地检查工作(包括下发检查通知、抽派科室工作人员会同执法局全程参与实地检查、填写核查记录、录入检查资料、整理汇总资料并及时提交执法局等)、政策业务指导、工作协调等工作。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负责维护完善“一单、两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工作人员、信息反馈、协助收集录入资料、政策业务指导、检查人员调派等工作。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抽查计划表,明确任务安排和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督查指导。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强化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定期开展“双随机”工作落实情况的自查,及时发现、掌握和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按期完成任务。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局、分局要紧扣目标,对标对表,于2023年9月20日前修正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一单、两库”工作、科学制定2023年度抽查计划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2023年9月28日前,全面完成实地核查、平台信息录入等工作。各县(市、区)局、分局于2023年9月30日前,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市自然资源局。



附件:1.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用户手册.pdf

2.2023年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表.xls

3.采矿权“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情况表.doc

4.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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