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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10月20日10时58分 作者: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

  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勘发〔2021〕81号)文件要求,现就加强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更新隐患点信息。要安排专人负责群测群防信息更新工作,及时在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平台更新隐患点信息,尤其是群测群防员人员变更、电话变更的情况要第一时间更新,确保群测群防系统发挥作用。要依据《陕西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认定与核销管理办法》,对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和隐患点防灾预案,落实隐患点防治责任人和监测人,对可核销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开展核销工作。

  二、全面开展地灾隐患排查。要指导、督促镇村及群测群防员做好日常的巡查排查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工作,强降雨期间要加密巡查次数,一旦出现险情迹象,要及时上报,并协助镇办村组按防灾预案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

  三、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要指导、督促镇村群测群防员做好隐患点的日常监测预警工作,规范填写监测记录。对安装了监测预警设备的隐患点,要落实“人防+技防”的监测预警要求,按照《陕西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管理技术要求》及时响应预警信息,做好监测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信息上报工作。

  四、做好群测群防维护与升级。各地要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补助资金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并根据陕西省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实施方案要求,以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不低于1500元标准进行发放,同时,以每人每年不低于20万元标准为群测群防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并在12月底将群测群防员补助发放情况上报市局,市局将对经费发放情况进行抽查。同时要全面完成综防体系建设安排的群测群防省级任务,布设简易的定量监测装置,为群测群防员配置必要的个人装备。

  五、开展地灾演练和业务培训。根据陕西省2020年度及2021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实施方案要求,要积极组织隐患点开展避险演练,使受威胁群众熟悉撤离路线,提高防灾意识,2021年10月底前应完成2320处地质灾害点避险演练。要以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人员、监测人员和受威胁群众为主要对象,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基本知识、地质灾害识别与监测、镇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自救互救能力等培训,2021年10月底完成全市232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培训工作。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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