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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要点

时间:2020年03月07日16时59分 作者: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扶贫开发工作总体要求、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省委办《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意见》(陕办字〔2019〕126号)、市委《关于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市脱贫攻坚及易地扶贫搬迁安排部署,2020年度全市移民搬迁工作以“规范提升年”为主题,做好各项收尾工作,规范提升工作水平,实现易地搬迁工作的完美收官。

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和全体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总体战、阻击战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省的决策部署,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在县区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要密切关注本地区所有集中安置区疫情动态,跟进做好搬迁工作领域群众疫情防控监测工作,随时掌握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切实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防止集中安置社区出现疫情扩散现象,有力保障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和健康安全,为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决胜收官奠定坚实基础。

二、开展春季排查行动

结合《陕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春节前后开展“一查一补两落实”工作的通知》 要求,利用当前农民工返乡待岗的时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运用信息化等手段,重点对实际入住不稳定、旧宅基地腾退台账底数不清和工作进展不真实、项目和资金管理存在问题漏洞、各项工作的基础信息和档案资料不完善不规范等方面开展“回头看”,全面细致排查,进一步核实工作底数,摸清短板弱项,强化靶向精准,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排查行动,为全年工作夯实基础。

三、扎实推进旧宅基地腾退

按照腾空、收回、拆除、复垦的步骤一体化压茬推进工作部署,切实做到全面腾退、应拆尽拆,并根据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加快复垦复绿;突出各环节工作衔接,务求一体实施高效推进。逐点逐户审定基本情况,核准腾退拆旧复垦底数,形成到县、到镇、到村、到户的腾退复垦工作台账,做到基础数据、工作进展、资金兑付等资料精确规范。对无房户或需保留的旧宅,对标政策要求,逐户审查说明,严格审核把关,履行公示审批程序,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对于超范围搬迁对象的旧房产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按规定一律收归村集体所有,同时因房制宜、应拆尽拆。确保2020年6月前全面完成旧宅腾退拆除复垦(复绿)任务。

四、提升实际入住质量

以巩固提升搬迁户稳定居住质量为目标导向,严格对照实际入住的政策标准,对搬迁群众实际入住情况开展跟踪核实,对于个别未实际入住的搬迁户,摸清原因,一户一策,保证全部搬迁对象实际入住;对于已经搬迁入住的群众,积极配合衔接后续帮扶,综合施策,着力改善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对搬迁群众管理与服务,增强公共服务水平,帮助搬迁群众适应新环境,融入新社区;对于举家外出务工的,建立到户到人台账,确保搬迁入住状态真实、基本信息详实。

五、强化项目管理

持续扎实整改安置项目前期手续不全、违规招投标、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在完成质量验收的前提下,重点督促施工单位履行竣工验收程序,对建设程序、建设内容、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工程档案等作出综合评价,形成竣工验收报告,做好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竣工验收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尽快办理资产移交。建立健全管护制度,认真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履行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好工程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维修;建立制定专项维修基金收缴、管理、使用办法。对800人以上搬迁安置社区应完善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确保安置工程的质量安全可靠并符合规划建设要求。

六、规范资金管理

按照“专户储存、物理隔离、封闭运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要求,规范承接、拨付、使用和监管专项资金。县级平台要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和工程建设进度拨付项目建设资金;对超范围使用资金的问题,对标政策要求整改到位;加快安置项目资金决算,确保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资金决算审计。

七、开展问题整改清零

按照省厅《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两确保、三规范”的通知》要求,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查找漏洞缺项,逐项整改清零,逐户对标销号。结合中、省、市、县巡查巡视、脱贫攻坚督查考核、行业部门检查暗访发现反馈各类问题,分级分类全面梳理,建立问题台账,完善佐证资料,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对,达到真改、实改、彻底改效果。

八、防控化解各类风险

严守“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坚持占新腾旧,避免出现“两头占”引发的回流风险。建立健全管护制度,及时解决安置房质量安全问题,防止出现质量安全风险。密切关注搬迁群众需求,及时解决合理诉求,减少信访事件的发生;对于已发生的信访事件,及时开展调查,实事求是提出合理处置办法,防控小信访引发大问题的风险。严格遵守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政策规定,坚决杜绝侵占、挪用、贪污等行为引发的资金风险。

九、探索开展生态搬迁试点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2018年6月15日出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文件中提出的要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压茬推进生态宜居搬迁政策,结合我市地处秦巴山区生物保护多样性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工作要求,为减少对生态脆弱区人为侵扰,开展广泛调研,探索实施整村整组生态宜居移民搬迁试点工作。

十、积极配合后续扶持

按照市委2020年1号文件精神,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安置点基础信息资料,确保移民搬迁工作不断档。充分发挥系统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和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与增减挂钩深度融合工作,抓住腾退促进指标产生、节余指标流转等关键环节,做好旧宅基地腾退与增减挂钩项目包装,促进节余指标流转交易,保障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还款来源和支持后续扶持政策落实,全力助推脱贫攻坚。

十一、总结搬迁工作经验

全面总结“十二五”以来移民搬迁工作经验,系统梳理创新举措、典型案例等成效,形成有深度、有影响总结材料,全方位介绍推广安康移民搬迁工作。围绕新时期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新要求,厚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开展调研,撰写有见地、有价值调研报告,向中、省提供实施生态宜居整村整组移民搬迁探索试点理论依据,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做贡献。

十二、采取信息化手段促管理

依托“智慧治理”服务平台,对“十二五”以来全市移民搬迁信息数据,按照扶贫搬迁、避灾搬迁、生态搬迁等类别进行分年分类整理,精准统计城镇安置、村组安置、分散安置户数人数,旧宅腾退、实际入住、就业产业等情况,通过建立详实完善的移民搬迁基础数据信息库,真实反映搬迁群众生产生活状况。

十三、凝聚合力保提升

进一步明确自然资源系统内各单位工作职责,切实统筹并发挥好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增减挂钩、耕地保护、不动产登记、移民搬迁等相关职能,主动作为,形成合力。移民搬迁机构在统筹做好本系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同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安置点基础资料。用途管制机构按照指标流转轮候计划,督促相关县区政府编制申报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项目区,切实把拆旧腾退复垦完成情况与增减挂钩指标流转深度结合起来,严控特定地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供应,为旧宅复垦产生的增减挂钩指标提供最大程度的交易需求。不动产登记机构立足不同安置住房类型,加快出台相关政策文件,聚力解决搬迁安置住房登记发证工作的难点问题,切实保障搬迁群众的合法经济权益。生态修复机构按照复垦复绿相关行业标准,对各级干部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切实做好旧宅基地复垦复绿的政策指导和实施验收等工作,确保政策清楚,操作规范。

各县区自然资源局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务必认清当前工作紧迫性和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一鼓作气、乘势而上,咬定目标、全面动员,统筹打赢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要持续聚焦本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进度,紧盯时间节点,强化督导检查,改进工作方式,以最迅速的行动、最灵活的方式、最精准的措施、最过硬的作风,科学推进决胜收官各项任务,务求各项工作管理规范、措施扎实、成效显著、数据真实、档案完备,确保全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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