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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做好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年04月09日16时28分 作者: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

        2020年是“十四五”规划全面启动之年,也是实施地质灾害综合防御体系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2020年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视频会议精神和全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暨防治工作部署精神,扎实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升综合防治能力水平,夯实汛期各项防范措施,全力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做好2020年防治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健全完善防灾联动机制

        (一)明确防治责任。深入贯彻宣传《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两部法规,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全面履行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为科学防灾救灾提出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健全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全力防、配合救”的防治工作总体思路,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职责的通知》(安政发〔2019〕10号),尽快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进一步厘清自然资源的地灾预防和应急管理的应急救援职责,明确交通、城建、旅游、教育等相关部门的防治工作责任,做到依法防控、依法履责,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三)加强协同配合。持续加强与财政、应急、水利、气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协同、力量整合,建立完善联动联防机制,做到“防”、“救”链条的无缝对接。要进一步完善“平战结合”技术支撑体系,汛前签订平战合作协议,细化技术支撑内容,明确和落实好补助资金,加强应急技术支撑保障,确保关键节点拿的出、顶的上,平时结合、战时取胜。

        二、抓实抓细,全面夯实防治工作基础

        (一)落实“三查”制度。各县区局、分局要全面开展“三查”,结合汛前地灾隐患拉网式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迅速落实监测人和责任人,发放“两卡”,制定防抢撤预案,将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通过文件、函告等形式强化各相关部门防治责任,指导交通、电力等部门对公路、铁路沿线及电力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移交相关负责单位,并指导其做好各项防范措施。

        (二)做好动态更新工作。受今年疫情影响,全市隐患点动态更新工作有所滞后,各县区局、分局要按照市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迅速完成群测群防隐患点认定与核销工作。根据《陕西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认定与核销管理办法》,4月10日前规范编制《2019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动态更新报告》和相关表格盖章后上报市局,并保持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与系统的一致性。

        (三)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各县区局、分局要结合地质灾害“三查”、项目治理和避灾移民搬迁,及早核实、核准隐患点动态变化情况,认真落实好群测群防责任主体,制定预案、措施,指导镇村制定监测工作方案,落实好监测责任。要动员社会力量严密防范地质灾害,提高成功预报率。各县区局、分局务必于4月15日前按照2019年本辖区在册隐患点数量,将监测经费发放到各隐患点监测人,确保群测群防体系的有效运行。

        (四)提升地灾监测水平。以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为契机,逐步建立专业化、自动化监测网络系统,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气象会商研判、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工作机制,积极争取、落实地灾监测工作经费。依托防治信息化平台,健全完善地灾气象预警预报设施设备、网络等要素,逐步建成地灾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发布智能化系统,不断提高地灾监测科技水平和气象预警预报自动化水平,提升防灾工作基础。

        (五)加强应急演练宣传。各县区局、分局要按照年度市级综合防治体系实施方案下达的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绩效指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演练、培训计划。要以政府为主导,组织镇办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演练和隐患点应急避险演练。要面向基层深入开展防治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的“七进”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能力和群众防灾避险意识。

        三、及早谋划,科学制定防治方案、规划

        (一)尽快发布防治方案。各县区局、分局要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会同本级气象、水利、应急、交通、城建等部门,抓紧编制本区域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指导镇办、街办编制好实施方案。县级防治方案务必于4月20前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

        (二)编制技术支撑预案。各县区局、分局要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能,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配合应急管理部门修订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结合实际编制部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预案、工作方案,确保应急技术支撑工作高效有序。

        (三)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各县区局、分局要在全面总结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上,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结合本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将地质灾害易发区纳入重要内容,实施风险管控,坚决避免人为引发地质灾害。

        四、统筹兼顾,积极推进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一)加快实施已批项目。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是近五年防治工作重中之重,各县区局、分局要查漏补缺、倒排工期,按照2018年度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风险管控、综合治理、能力建设五大工程的实施进度,实现最大化绩效目标。要根据省厅即将批准的2019年度实施方案,提前谋划好专项排查、滑坡勘查、排危除险、专业点监测、项目治理、避险搬迁和隐患点核销等各项指标任务,统筹推进各年度建设任务。

        (二)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是中省综合防治体系考核的重要指标,直接影响中省综合防治体系专项资金的下达。各县区局、分局要按照省厅批复的年度综合防治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和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积极主动向本级政府汇报,加强配套资金的有效落实,及时拨付资金,确保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对已下达的专项资金,要及时协调财政尽快拨付使用,加快推进各节点任务。

        (三)统筹推进治理项目。各县区局、分局要结合动态更新核查、区域隐患点排查等,全面摸清、核准危险区域等级实际情况,提出搬迁、治理、监测等处置措施,根据勘查报告和必要程度对需治理的隐患点进行科学排序,尽快建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库,并报市局备案,为有计划实施项目工程治理提供依据。要统筹推进已入库的治理项目实施进度,市局将对未按要求开展或进度滞后的县区进行通报、约谈,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四)强化项目监管力度。各县区局、分局要认真落实《陕西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安康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严格项目招投标程序,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发挥资金最大化效益。对本辖区项目要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要及时上报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于每年6月20日、11月30日前分别上报半年和全年情况,实现项目动态监管。

        五、强化措施,提前做好汛期应对防范工作

        (一)加强风险防控。在落实“三查”制度的基础上,坚持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充分运用群专、群防、无人机等“人防+技防”的手段找准、找全潜在的地灾隐患风险。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采取果断防范措施,予以排除。要重点排查群测群防隐患点、矿山矿区、移民搬迁安置点、集镇、学校等人口密集处的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止监测点发生伤亡事故。要加强对农村切坡建房和山区工程建设的高精度地灾隐患排查和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加强风险防控。

        (二)强化临灾避险。加强与气象、水利部门密切合作,建立健全灾前联合预警,灾中精细服务,灾后联合调查和重点区域巡查监测协同机制。及时会商研判,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精细化、准确性。特别是汛期和强降雨期间,加密监测频次,及时分析趋势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全力配合应急部门做好救灾现场技术支撑,指导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避险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应急值守。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非汛期值班和汛期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工作,确保非汛期值班、汛期24小时值守信息畅通、准确。要加强与应急部门的沟通联系,规范速报制度,按一事双报的原则,认真做好信息的速报、续报和上传下达。各县区局、分局要于4月25日前将汛期值班安排报送市局地质灾害值班室,电话(传真)3200633。

        (四)做好应急准备。要加强“平战结合”应急技术支撑体系,提前落实好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部门防灾工作方案,落实好责任人、应急物资和车辆等设备。要加强与应急部门的互联互动,一旦发生灾险情,第一时间派人赶赴现场,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应急技术支撑工作,为科学施救提出科学合理的专业意见。

        六、科技为主,全面推进防治信息化建设

        (一)开展摸底调查和需求分析。按照今年省厅部署要求,省厅将统一进行顶层设计,编制全省地质灾害信息建设方案,批准下发统一建设标准,实现省市县信息化互联互通。各县区局、分局要对已建的地灾信息化系统进行全面自查,总结建设成果、客观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于5月10日前形成需求分析报告上报市局汇总、论证。

        (二)做好已建系统的验收准备。我市地灾防治应急能力与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早,目前县级信息化系统已基本建设完成,但市县两级正处于数据对接关键阶段。各县区局、分局要根据市级建设指导意见和要求,对已完成的应急能力与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提前做好验收准备。市局将在各县区完成项目自验、实现市县数据对接的基础上进行市级验收,为下一步省市县防治信息化互联互通奠定基础。

        (三)加强基础数据库管理工作。各县区局、分局要完善基础数据库,安排专人做好每月灾情、成功预报、隐患动态、宣传演练等统计上报工作,坚决禁止弄虚作假报送信息行为,并加强防治信息系统的管理使用、维护和人员培训,切实提高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支撑水平。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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